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有多少?必知的侵害配偶權蒐證+提告流程重點
發現另一半的背叛,是任何人都不願面對的傷痛。在憤怒與心碎之餘,許多當事人最擔心的,往往是錯過了法律追訴的黃金時間,或是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為自己討回公道。雖然通姦罪已經除罪化,但這絕不代表法律允許外遇行為。您依然可以透過民事訴訟,針對「侵害配偶權」請求損害賠償。本文將依據最新的法院實務見解,完整解析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行情、蒐證技巧、時效計算以及和解策略,讓您在法律戰中站穩腳跟!。
〈延伸閱讀:「通姦除罪化」配偶外遇還能告嗎?律師教你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〉
侵害配偶權是什麼?沒發生性行為也能告嗎?
許多人誤以為只有「抓姦在床」拍到性行為才能提告,這其實是錯誤的觀念。民事上的侵害配偶權定義比刑事通姦罪寬鬆許多。根據法院判決實務(如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322號民事判決),只要配偶與第三人的互動「超越了一般社交往來的界線」,且程度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、安全及幸福,就構成侵害配偶權。這意味著,即使沒有性行為的直接證據,只要有牽手、親吻、擁抱、互稱老公老婆、深夜共處一室或頻繁的曖昧對話,都足以被法院認定侵權而須負擔賠償責任。
〈延伸閱讀:另一半外遇該怎麼辦?外遇切結書簽署前注意事項與常見問題解析〉
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是多少?外遇代價是多少?
「告對方可以賠多少錢?」這是所有當事人都關心的問題。侵害配偶權的賠償項目主要是「精神慰撫金」,法院並沒有固定的計算公式,而是會依據雙方的社會地位、經濟能力、加害程度、婚姻存續長短及子女狀況來綜合判斷。以下整理目前司法實務上常見的賠償金額範圍給大家參考:
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級距表
| 侵害行為程度 | 具體行為範例 | 常見賠償金額範圍 |
|---|---|---|
| 輕度侵害 (精神外遇) |
曖昧對話(互道早晚安、想你)、互稱親密暱稱(寶貝、老公老婆)、單獨出遊但無過夜。 | 約 5萬 - 20萬元 |
| 中度侵害 (親密接觸) |
有牽手、擁抱、接吻照片,或進出汽車旅館、同居但無直接性行為證據。 | 約 20萬 - 50萬元 |
| 重度侵害 (性行為/懷孕) |
有明確性行為證據、第三者懷孕、墮胎、產子,或多次進出摩鐵且坦承發生關係。 | 約 50萬 - 100萬元以上 |
(手機版表格可以滑動)
*註:實際判賠金額仍需視個案法官心證與雙方資力而定,高社經地位者可能判賠更高。
提告對象不同,也會影響賠償金額
提告的對象也會直接影響金額。若當事人同時對配偶與第三者提出訴訟,法院會分別審酌兩人的侵害行為,合計金額往往比只告其中一方還高,一般常見總額落在 40~60 萬元,但若情節重大,也存在超過百萬元的判決。反之,若僅對第三者或配偶求償,法院通常會以較單純的侵害行為去衡量,因此金額約落在 30 萬元上下。
是否有子女,也是法官重要的考量因素
另一個重要影響因素是 是否有子女。當外遇對家庭造成更深層破壞,例如導致主要照護者心理受創、家庭功能失衡、子女因此承受壓力,法院通常會認定為加重侵害,判賠金額也可能提高。這類案件中,法官會特別重視外遇造成的長期影響,而不只是當下的行為本身。
職業、收入與社會地位也會影響侵害配偶權賠償金額
高收入族群如醫師、機師、企業主、工程師或高階業務,由於負擔能力較高,若侵害事實明確,法院往往會判在平均值之上;而一般受薪族、家庭主婦或待業者因經濟能力有限,金額可能較低。但職業並非唯一指標,外遇次數、是否隱瞞、是否持續欺騙、是否悔過,甚至證據強度,都會一起影響最終結果。
〈延伸閱讀:夫妻財產分開制全攻略:優缺點分析、申請流程與常見誤區解答!〉
侵害配偶權證據怎麼蒐集?LINE截圖算證據嗎?
侵害配偶權蒐證是勝訴的關鍵,但手段必須合法,否則不僅證據可能被法院排除,甚至可能反被控告「妨害秘密罪」或「妨害電腦使用罪」。以下是幾個常見且合法的蒐證重點:
1. 通訊軟體對話 (LINE/IG/FB)
翻拍或截圖配偶手機內的對話紀錄是最常見的證據。重點在於內容是否逾越朋友界線,例如「我愛你」、「寶貝」、「親愛的」等曖昧或露骨對話。
注意:若手機設有密碼,未經同意破解密碼登入查看,可能觸犯刑法。建議在配偶已登入狀態或未設防備時進行蒐證。
2. 公共場所的照片或影片
在餐廳、公園、甚至是車內等公開或半公開場所,拍攝到兩人牽手、擁抱、接吻或共同進出旅館的畫面,屬於合法蒐證。
注意:嚴禁闖入旅館房間、他人住宅內裝設針孔或強行拍照,這絕對違法。
3. 錄音與自白書
若您是談話的一方,錄下您與配偶或第三者的談話(例如質問外遇過程)通常是合法的。若能讓對方在悔過書或切結書中承認外遇事實(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),這將是法庭上最強而有力的證據。
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怎麼走?從蒐證到判決5大步驟
掌握了關鍵證據後,該如何正式進入法律程序?許多人因為害怕法院程序複雜而卻步。其實,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流程有固定的脈絡可循,以下為您整理侵害配偶權提告的5大關鍵步驟,讓您清楚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:
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 1. 確認管轄法院
民事訴訟通常採「以原就被」原則,您需向「被告的戶籍所在地」法院提告;或者,您也可以向「侵權行為發生地」(例如發現外遇的地點)法院提告。若配偶與第三者住在不同縣市,您可以選擇其中一人的住所地法院提告。
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 2. 撰寫並遞交「民事起訴狀」
起訴狀是啟動侵害配偶權訴訟的第一步。文件內容必須清楚、具體且條理分明,才能讓法院快速掌握案件重點,因此起訴狀常會包含以下幾個核心部分:
- 當事人資料:原告(您)與被告(配偶及第三者)的姓名、戶籍住址、身份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等。
- 訴之聲明:明確寫出您要求的賠償金額(例如: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60萬元)。
- 事實及理由:詳述對方如何交往、發生何種親密行為、如何造成您的痛苦,並附上證據清單。
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 3. 繳納裁判費
民事訴訟需要預繳「裁判費」給法院。費用依請求賠償的金額計算,約為請求金額的 1.1% 左右(例如求償 100 萬元,裁判費約為 10,900 元;10萬元以下則為 1,000 元)。這筆費用通常會先由原告墊付,若勝訴則可要求由被告負擔。
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 4. 法院調解
在正式開庭審理前,法院通常會先安排「調解程序」。這是一個由調解委員主持的非公開場合,氣氛較緩和。若雙方能在此階段達成和解,會製作「調解筆錄」,效力會等同於法院判決,您也可以較快拿到賠償金並退還三分之二的裁判費。若調解失敗,案件才會進入審判程序。
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 5. 言詞辯論與判決
進入審理後,雙方需在法庭上進行攻防、言詞辯論,針對證據的真實性與賠償金額進行爭辯。法官審視所有證據與理由後,會定出宣判日並寄發判決書。若其中一方不服判決,可於收到判決書後 20 日內提起上訴。
侵害配偶權該和解還是提告?2者優缺點比較
面對外遇,直接對簿公堂其實也並非唯一的選擇。實務上,許多當事人為了隱私或快速解決問題,也會選擇「私下和解」或「法院調解」。以下分析兩者差異:
侵害配偶權和解/提告優缺點分析表
| 民事訴訟(提告) | 調解 / 和解 | |
|---|---|---|
| 優點 | 由法官判決,具有強制力;可透過判決書公開對方行為,討回公道。 | 程序快、保有隱私(不公開)、可自訂和解條件(如違約金、切結書)。 |
| 缺點 | 耗費時間(可能需半年至一年以上)、需多次開庭、判決金額可能不如預期。 | 若對方無意願則無法強迫;私下和解書若無公證,強制執行較麻煩。 |
| 適合對象 | 證據確鑿、對方態度惡劣堅不認錯、希望獲得官方認證勝訴者。 | 證據稍弱、不想將家醜外揚、希望盡快拿到賠償金者。 |
(手機版表格可以滑動)
侵害配偶權和解書怎麼寫?必備3大條款
如果您選擇透過和解方式處理侵害配偶權,務必要簽訂具法律效力的書面和解書,避免日後對方反悔或再度干擾您的生活。一份完善的和解書應清楚規範雙方義務、違反後果與後續不得再侵害的界線,以下3大條款最為關鍵:
- 懲罰性違約金條款:約定若雙方再有私下聯繫或不當往來,每次須賠償高額違約金(例如100萬元),以達嚇阻效果。
- 保密條款:要求對方不得對外張揚此事,避免影響您的名譽或工作。
- 斷絕聯繫條款:明確規範禁止見面、通話、傳訊等任何形式的接觸。
〈延伸閱讀:2025離婚協議書範本與戶政流程教學,教你怎麼寫才不吃虧!〉
侵害配偶權時效多久?別讓權利睡著了!
法律對於權利的行使有時間限制。依據民法第197條規定,侵害配偶權的請求權時效分為兩種,必須特別留意:
- 2年(主觀時效):自您「知道」配偶外遇(有侵權行為)及「知道第三者是誰」(賠償義務人)起算,必須在2年內提告。
- 10年(客觀時效):自外遇行為「發生時」起算,若超過10年,即便您現在才發現,也無法再請求賠償。
小提醒:如果您是在離婚後才發現對方婚內出軌,只要沒超過上述時效,依然可以提告請求賠償!
侵害配偶權常見問題還有哪些?
Q1:侵害配偶權可以只告小三嗎?
可以的。民事訴訟中,您可以自行決定要告誰。很多人為了維持婚姻或避免家庭更大的衝突,會選擇只向第三者提告。法律上,配偶和第三者被視為「連帶債務人」,意思是您可以向其中任何一方請求全部賠償,而不是一定要兩個都告。不過要特別注意,如果您之後選擇原諒配偶、放棄向他求償,這有可能會讓第三者的賠償義務跟著減少,甚至只需要負擔一半。因此在決定只告第三者之前,務必要先確認這點,避免影響您的權益。
Q2:侵害配偶權一定要離婚才能告嗎?
不需要。侵害配偶權的求償訴訟可以單獨提出,並不會強迫您一定要離婚。很多人一邊維持婚姻、試著修復關係,同時也會透過提告來讓第三者負起責任、彌補自己的傷害。不過要知道,外遇行為本身也是《民法》第 1052 條列出的離婚事由。如果您本來就有離婚的打算,也可以在求償的同時,一併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,讓整個程序一起處理會更有效率。
〈延伸閱讀:外遇離婚怎麼做?三步驟告訴你如何聰明運用法律,多幫自己留退路〉
Q3:精神外遇算侵害配偶權嗎?
算的。就算沒有發生性行為,只要雙方的互動已經超過一般朋友的界線,例如天天互訴愛意、深夜聊天到很晚、用情侶般的暱稱相稱,這些都可能被認定為破壞婚姻的正常與幸福。法院在實務上也確實會因為「精神外遇」而判決侵害配偶權成立,並要求第三者賠償精神慰撫金。
Q4:整個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大概要多久?
時間長短會因案件複雜度和法院排期不同而有差異,一般民事訴訟從提起訴訟到一審判決,通常需要 6 個月至 1 年左右。如果案件涉及大量證據、雙方爭議較多,可能會更久。提告後的流程通常包括:蒐集證據 → 撰寫起訴狀 → 法院受理 → 開庭審理 → 判決。若需要上訴,整個流程可能再延長數月到一年不等。
Q5:侵害配偶權會留下案底嗎?
不會。侵害配偶權的求償是民事訴訟,屬於財產或精神損害的民事請求,不涉及刑事犯罪,因此不會在戶政或刑事記錄上留下案底。除非同時涉及刑事案件,像是重婚、強迫性交等刑事罪等,才可能有刑事紀錄。
Q6:超過侵害配偶權的時效怎麼辦?
依民法規定,侵害配偶權的請求時效為 2 年,自知道侵害事實起算。如果已超過時效,一般法院可能不予受理。但仍建議先向律師諮詢,有些情況下可透過 證據補強或特殊理由延長時效,例如最近才掌握完整證據、外遇關係持續發生等。律師可以幫您評估是否仍有申請空間。
Q7:提告侵害配偶權一定要出庭嗎?
不一定。一般民事訴訟中,法院會要求原告和被告出庭說明,但若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,可以委託律師代為出庭。部分簡易案件,若雙方有完整書面證據,也可能不需頻繁出庭,但通常至少要參加開庭一次,向法官說明訴訟主張與證據,才能順利推動整個案件的進行。
不讓背叛逍遙法外,達法律平台幫助您維護權益!
面對婚姻背叛,痛苦與憤怒往往交錯,但您不必獨自承受。處理侵害配偶權案件,不只是法律程序,更關乎證據掌握與策略運用。不管是想要爭取合理賠償、達成快速和解,還是評估離婚可能性,達法律平台都有豐富經驗,為您量身規劃最有力的應對措施。我們理解您的焦慮與無助,隨時提供專業建議與支援,陪您捍衛婚姻尊嚴與應得權益。立即與我們聯絡,讓我們成為您最可靠的後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