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中的言語暴力能離婚嗎?法律界線、蒐證自保與求償全攻略
婚姻或家庭關係中,除了看得見的肢體暴力與親密關係暴力外,還有無形、會摧毀被害人自尊與安全感的言語暴力。當負面評價、羞辱、貶抑或操控性的語句不斷出現,可能讓被害人陷入自我懷疑,甚至產生長期的心理壓力。為協助您掌握情勢、加強自我保護,這篇文章將帶您深度認識這種言語暴力無形傷害的定義、提供自我檢測表,並提供您在法律上自保、蒐證、求償的完整專業指引。
言語暴力是什麼?法律定義上的常見型態
我國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2條明確定義,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、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、控制、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。而言語暴力是一種持續性且帶有攻擊性、侮辱性或威脅性的言語或行為。言語暴力的目的或效果是傷害對方的心理、情緒、尊嚴與人格,使其長期處於恐懼、焦慮或自我貶低的狀態。
常見言語暴力類型1. 直接攻擊侮辱
這是言語暴力中最顯而易見的型態,包括使用貶低人格的字眼(例如廢物、賤人、垃圾)、詛咒,或是針對身體特徵、原生家庭進行羞辱。這類言語通常帶有強烈的敵意,用意在摧毀受害者的自尊心,使其感到羞恥與無地自容。
常見言語暴力類型2. 勒索恐嚇
利用恐懼進行控制的手段,加害者可能不會直接動手,但會透過言語暴力威脅來迫使受害者服從。常見的話語包括「如果你敢離婚,我就殺了你全家」、「我會讓你見不到孩子」、「如果不聽話,我就斷絕你的經濟來源」或是以「自殺」作為情緒勒索的籌碼,讓受害者心生畏懼、感到生命或安全受威脅的行為。
常見言語暴力類型3. 不實指控
透過言語暴力抹黑名譽來孤立受害者,加害者可能在親友、鄰居甚至受害者的職場中,散布不實的謠言或誇大的指控(例如誣指受害者外遇、精神不正常、虐待公婆等)。這種做法不僅傷害受害者的社會評價,也是一種切斷受害者與外界支持的手段。
言語暴力自我檢測:這段關係是否正在被侵蝕?
在日常生活中,言語暴力並不一定總是粗暴的「大吼大叫」,有時看似無心的言語或平淡的語氣,都有可能構成言語暴力傷害。以下整理四種家庭中常見的言語暴力樣態,幫助您進行自我評估。
直覺式自我檢核
| 檢核問題 | 隱含的暴力本質 | 對受害者的心理影響 |
|---|---|---|
| 對方常罵你「白癡」、「神經病」或用髒話羞辱您? | 透過羞辱來否定對方人格 | 感到尊嚴受損、羞恥,長期下來會認為自己沒有價值。 |
| 當你表達意見時,對方會冷笑說「你這種學歷懂什麼?」或嘲笑你的工作/長相? | 建立地位落差,讓對方不敢發聲 | 感到被貶低、不受尊重,自信心逐漸崩解 |
| 發生爭執時,對方總是說「這一切都是因為你」、「你永遠做不好」 | 合理化自己的暴力行為,將罪惡感轉嫁 | 產生強烈的罪惡感與焦慮,隨時擔心自己「又做錯事」 |
| 對方曾說「你敢走試試看」、「我會讓你後悔」或揚言傷害家人/小孩? | 利用恐懼或控制來限制對方自由與選擇 | 長期處於恐懼與高壓狀態,不敢反抗或表達真實想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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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語暴力發生了該怎麼辦?蒐證、保護令與法律求償三步驟
無需獨自默默承受,面對言語暴力,您可以在法律上啟動蒐證、聲請保護令、刑事告訴以及民事求償。
言語暴力自保步驟1. 蒐集證據
這是所有法律程序(包括保護令、離婚訴訟、刑事告訴)的基礎,針對言語暴力蒐證,除了錄音,您還需要更多元的證據。
1. 錄音/錄影
只要您是這場對話的參與者,即使未告知對方,該錄音通常被認為是合法的證據。注意錄音內容需清晰呈現對方的辱罵、恐嚇或咆哮。
蒐證方式2. 家暴日誌
詳細記錄人事時地物,例如:「2024/12/01晚上8點,在客廳,因小孩成績問題,丈夫辱罵我『白癡』並摔毀遙控器。」這能證明暴力的持續性與頻率。
蒐證方式3. 對話截圖
Line、簡訊、Email或社群媒體上的恐嚇、辱罵文字,請務必保留完整上下文及發送時間,切勿刪減,以證明對話脈絡。
蒐證方式4. 醫療證明
若因精神壓力導致失眠、憂鬱、焦慮,請至身心科就診,醫師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是證明您「精神遭受侵害」的關鍵證據。
蒐證方式5. 證人證詞
親友、鄰居、社工或諮商師若曾親眼目睹或聽聞暴力過程,其證詞可補強證據力。
言語暴力自保步驟2. 聲請保護令
保護令分為緊急保護令(有急迫危險的情況,法院需於四小時內核發)、暫時保護令(通常於一個月左右核發)與通常保護令(通常於半年期間核發)。保護令核發後,可限制加害人的家庭暴力行為,禁止騷擾、接觸、跟蹤、遠離特定住所或工作場所,且警方在收到保護令核發資訊後,會對加害人進行列管,盡量避免家庭暴力行為再次發生。
〈延伸閱讀:保護令種類有哪些?如何聲請保護令? 聲請程序及開庭經驗分享〉
言語暴力自保步驟3. 離婚訴訟、民法、刑法反擊
面對言語暴力,您不僅能防守,也能主動出擊追究責任。
1. 民事求償
根據《民法》第184條規定,若加害人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了他人權利,無論是實際財產或非財產權利,都必須負起賠償責任。《民法》第195條規定,加害人使用言語暴力對被害人進行不法侵害,讓其在社會上的人格評價受損,或造成身心健康問題(需有專業證明),被害人可依法向加害人請求精神慰撫金(精神賠償)。法院在裁定賠償金額時,會綜合考量侵害的情節嚴重性(如散布範圍、持續時間)、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地位以及經濟能力等因素,以求達到公平合理的補償結果。
2. 刑事責任
言語暴力在刑事上主要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罪(《刑法》第309條)、誹謗罪(《刑法》第310條)、恐嚇危害安全罪(《刑法》第305條)等。當中需要注意的是,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大多屬於「告訴乃論之罪」,意味著被害人必須在知悉犯人後的六個月內主動提出刑事告訴,國家公權力才會啟動偵查程序,最終的法律效果是判處加害人徒刑、拘役或罰金。
3. 訴請離婚
言語暴力若達到「不堪同居之虐待」的程度,即符合《民法》第1052條第1項第3款的離婚事由。法院在認定時,會綜合考量暴力的頻率、嚴重程度以及對受害者身心造成的痛苦,是否已導致婚姻破裂且無法維持。
自保方式清單
| 法律途徑 | 主要目的 | 適用法條 | 可能結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聲請保護令 | 立即人身安全保護 | 家庭暴力防治法 | 禁止騷擾、命遷出住處、遠離特定場所 |
| 民事訴訟 | 填補損害(金錢賠償) | 民法第184條、第195條 | 判賠精神慰撫金(視情節輕重而定) |
| 刑事告訴 | 懲罰加害人犯罪行為 | 刑法(公然侮辱、誹謗、恐嚇) | 拘役、罰金或有期徒刑(留下前科) |
| 離婚訴訟 | 結束婚姻關係 | 民法第1052條 | 法院判決離婚,並可能爭取監護權與扶養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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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語暴力法律常見問題
Q1:夫妻之間私下爭吵謾罵,會構成「公然侮辱罪」嗎?
不一定,定義公然侮辱罪的關鍵在於「公共場所」,指在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能聽見看見的地方進行言語暴力。若只是夫妻在房內私下爭吵,通常不構成公然侮辱罪,但是爭吵內容仍可作為聲請保護令、訴請離婚以及民事求償的重要證據。
Q2:如果對方說「我要自殺」來威脅我,這算言語暴力或恐嚇嗎?
雖然通常難以構成《刑法》上的「強制罪」或「恐嚇危害安全罪」(因威脅對象是自己而非他人),但它確實屬於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中精神暴力的範疇,有機會成為聲請保護令或訴請離婚的事由。
拒絕言語暴力,善用法律保護自己
言語暴力是無形的,但它對人心的傷害是真實且深刻的。希望透過這篇關於防治言語暴力的文章,能讓您了解自身處境、如何透過蒐證、尋求法律途徑來保護自身權益。面對家暴不要獨自承受,您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,或填寫達法律平台的官方表單或加入官方LINE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,獲得更詳細的法律協助!